近距離觀察考試院長關中先生及銓敘部長張哲琛先生.
由 needle wang 在 三, 2012-10-24 11:34 發表1.考試院98年6月5日函轉陳情書要求銓敘部回答有關[公務人員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是否一定要一次記二大過免職.]之問題.
2.銓敘部98年6月24日覆函卻於主旨欄更改問題為[公務人員考績法第6條第3項....],並且不答有關考嫧法第12條第3項各款是否一定要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之問題.
3.為此,101年10月23日向考試院及銓敘部陳情上述銓敘部承辦人員違法亂紀之行為
4.並求見考試院長關中先生及銓敘部長張哲琛先生,以便客觀中立報導.
5.另外,又向銓敘部及考試院請釋:.一.公務人員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三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是否應予一次記二大過免職二.公務人員有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六條第三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是否應予丁等免職?.